******集团所属******有限公司水环境公司喷雾型固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有限公司水环境公司喷雾型固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JK2025-020
二、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水环境公司喷雾型固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标项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喷雾型固体聚合氯化铝 | 吨 | 120 | 350000元/年 |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25〕第51号)第十八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4 月10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有限公司(******街道兴业路29号)。
(2)网上报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将所需资料扫描后(建议采用PDF格式)发送至[2******0@qq.com]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采用线下辅助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在开标前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成为供应商,否则开标现场无法录入相关数据,后果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1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街道丹清路3号15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八、投标保证金:6000 元,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 17 日17:00前。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供应商账号汇出,不接受现金或个人账户汇款。建议投标单位汇保证金时注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
户 ******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
账 号:************
******有限公司乐成支行
九、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法院提起诉讼。
5、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6、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街道丹清路3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
代理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地点:******街道兴业路2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66
监督部门:******有限公司纪检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有限公司水环境公司喷雾型固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 4月9日17时00分******街道兴业路29号(采购代理公司),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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