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关于2025年度与律所合作开展信用卡不良司法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我行信用卡不良资产客户业务发展工作需要,我行将与律所合作开展信用卡不良司法清收项目,现公开对2025******银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与律所合作开展信用卡不良司法清收项目进行供应商公开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为有效降低我行信用卡不良资产率,保障信用卡资产质量,我分行拟与专业清收供应商合作,高效完成信用卡不良资产清收工作。现采用综合打分法形式选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信用卡不良资产清收合作,合作单位工作内容包括:信用卡不良清收诉前协商、诉前保全、赋强公证、支付令、法律文书起草、立案诉讼、开庭调解撤诉等一系列法律服务。
1.2 供应商资质要求:
1.2.1 本项目供应商应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1.2.2 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显示为盈利;如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逐年财务报表。
1.2.3 ******银行与其开展个贷或信用卡业务,当地有比较好的司法渠道,需提供自2020年7月1日至今(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银行的信用卡/银行贷款/小额贷款类清收服务案例或司法文书佐证。
1.2.4 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4月1日17:00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业务部门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四项:
材料1******银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与律所合作开展信用卡不良司法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律所名称(全称)
材料2******银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与律所合作开展信用卡不良司法清收项目》信息收集表-律所名称(全称)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律所名称(全称)
材料4:承诺函-律所名称(全称)
以上四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1-3无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材料4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银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与律所合作开展信用卡不良司法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符合资格要求、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若需后续对接,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未予联系的报名者,我行将对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银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与律所合作开展信用卡不良司法清收项目》信息收集表-律所名称(全称).xlsx
******银行南京分行南京管理部与律所合作开展信用卡不良司法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律所名称 (全称).docx
附件3.供应商信息表(模板)-律所名称(全称).xlsx
附件4.承诺函-律所名称(全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