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
二、合同名称:北京丰台站高铁候车大厅立柱灯箱广告投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25CDY00039
四、项目名称:北京丰台站高铁候车大厅立柱灯箱广告投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农村局
地 址:沁县定昌镇人民路39号政府集中办公区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 址:平谷镇府前西街40号205室-22065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有限公司 数量:1.00 单价(元):64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北京丰台站高铁候车大厅立柱灯箱广告投放项目服务要求:(1)本次采购广告投放的主体为LED灯箱广告,要在北京丰台站高铁候车大厅积极宣传沁州黄小米品牌。(2)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内容制作出符合主题且新颖、美观大方的广告作品,画面清晰、色彩纯正、文字语言规范正确、灯厢明亮无遮挡、视野效果好,达到最大化宣传作用。(3)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点位布置、画面设计、制作及的安装等工作,并定期巡视检查,及时维护画面清洁,若出现故障须在24小时内维修恢复正常。服务时间:8个月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64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北京丰台站高铁候车大厅,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广告发布合同.pdf
北京丰台站高铁候车大厅立柱灯箱广告投放项目合同(11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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