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86,001.44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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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医疗设备 需求描述 详见比选文件 | 86,001.44 元 | 1(批) | 86,001.44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5-04-18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4-18 11: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一)响应文件的签署与份数
(1)响应文件一份。
(2)响应文件每一页应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二)响应文件封面标记要求
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字样,并在封面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要求对拟成交供应商的产品进行试用,试用合格签订合同。本项目合同期限3年,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批次进行供货。
- (二)交付地点:******医院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验收,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遗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批次检测报告的资料。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本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总价,不能通过药交所线上采购的,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进行药交所线上备案采购相关手续。供应商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明细报价以及汇总价报价(明细报价以及汇总总价报价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明细报价与汇总总价报价不一致的,则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供应商提供书面最低价承诺,格式自拟,确保药交所线上执行产品属于药交所最低价,线下执行产品在重庆地区最低价,价格变化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
(二)第二篇“需求目录”中标注最高限价要求的,则该品目报价不得超过规定的要求,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品目如有缺漏项、新增项目、一个品种多个报价、超生产经营资质的报价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采购人批量订货,成交供应商送达后每半******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费用。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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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医院
-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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