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改性塑料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改性塑料项目已由******委员会以项目备案证(2503-500115-04-02-5336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南路3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规模及产品方案:项目利用目前厂区内闲置土地建设现代化、自动化、数字化的改性塑料项目,拟建厂房及仓库占地面积约9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419.15平方米。新建5条改性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全部建成后,其改性塑料生产能力达到年产1.8万吨。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人民币975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人民币7911.21万元(含设备购置费人民币3459万元)。
2.4 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以及各类评******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改性塑料项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相关技术服务(其中,约2240万元设备只做安装配套设计)。依据环评报告完成配套环保设施设计以及为实现该工厂数字化建设所必须的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设计等。履行项目建设设计单位的工作和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初勘、详勘、超前钻、勘察报告、配合招标人进行勘察成果的审查及项目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勘察技术咨询服务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设计内容:
a.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等规范要求及重庆地区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及项目前期报建相关文件资料编制(包含规划方案文本、鸟瞰图、外立面效果图);
b.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c.完成建筑及安装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工艺、容器类非标设备设计及文件编制服务、电气、仪表自控、电信(含监控系统、电气火灾报警系统、门禁系统)、暖通、环保、景观绿化、给排水、消防(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道路、防雷、三维设计及数字化设计等工程施工图专业设计〕;
d.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消防专篇、职业卫生专篇等设计专篇编制;
e.履行项目建设设计单位的工作和职责。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及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
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5 设计服务期限:150日历天,其中:150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施工设计文件(投标文件中必须结合投标人实际提交详细、科学的进度计划;合同生效后4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合同生效后60日内提交厂房建筑设计图,含室内装修、安装基础、结构布置、道路以及安装所需的隐蔽工程等设计,以供招标人完成建筑工程清******消防专篇等编制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专家评审工作)。具体如下:
方案设计:合同生效后40日历天;
初步设计:合同生效后40日历天;
厂房建筑施工图设计: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
安装施工图设计:合同生效后150日历天;
其他服务覆盖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
2.6 标段划分(如有): 无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和勘察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满足上述要求的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GC2)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具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5.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寿区)(
******/changshouweb/)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寿区)(
******/changshouweb/)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 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寿区)(
******/changshou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5.3 招标人应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寿区)(
******/changshouweb/)发布澄清或修改。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寿区)》(
******/changshou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4-15 11: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4-18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寿区)》(
******/changshouweb/)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06 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寿区)》(
******/changshouweb/)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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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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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耿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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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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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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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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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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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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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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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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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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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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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