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大坦沙AL******地块A1栋住宅、商场、文化站项目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荔湾区大坦沙******改革局以广东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荔湾区大坦沙AL******地块A1栋住宅、商场、文化站项目质量检测
工程建设规模:荔湾区大坦沙AL******地块A1栋住宅、商场、文化站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为9183.41平方米,容积率约为1.98,计容面积约为18191.92平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0524.5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25层,建筑高度约为80米,建筑面积约为13660.27平方米;商业4056.25平方米,文化站建筑面积约为2155.9平方米,公厕52.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600平方米。项目地块内现有220KVA及110KVA高压线通过,本项目需完成高压线迁改后方可实施,具体迁改时间以供电部门完成时间为准。(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项目投资估算:19769 万元
2.2 招标范围
质量检测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地基基础及基坑支护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材料检测、道路及绿化检测、节能检测、智能检测、环境检测。(具体以委托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期限:暂定为【36】个月,乙方的服务时间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开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归档资料移交完毕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服务期结束。甲方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工期拖延,检测服务期也作相应调整或顺延。
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阶段要求:(1)编制检测方案。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在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检测方案上报招标人审核批准,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检测专项方案如需组织专家论证的,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专家论证工作,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由中标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以上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由中标人负责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协调,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3)中标人提交的检测报告在招标人项目实施期间或竣工验收备案时发现有遗漏或错误或需补充提供的,中标人应无条件进行补充或修订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相应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4)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应按政府有关规定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5)中标人依据工程进展情况,动态和定期监控、统计现场送检的情况、数量、检测费用使用情况等内容,并定期与检测方案比对,每季度将比对结果书面报告中标人。
(6)中标人须配合本项目BIM管理系统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3质量检测招标控制价:962,169.83元 ,分项含税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见下表:
序号 | 检测项目 | 含税最高投标限价(元) |
1 | 地基基础及基坑支护检测 | 250,854.39 |
2 | 主体结构检测 | 195,727.22 |
3 | 材料检测 | 196,297.33 |
4 | 道路及绿化检测 | 7,073.10 |
5 | 节能检测 | 195,520.46 |
6 | 智能检测 | 22,201.44 |
7 | 环境检测 | 94,495.88 |
总计 | 962,169.83 |
各细项综合单价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1.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资质范围须覆盖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备注:1.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规定执行。
2.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明由承担相应检测任务的检测单位分别提供,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职称或以上。************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若有违反此条规定,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
3.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可以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4万及以上质量合格的包含本项目一项或多项检测内容的类似工程检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包含本项目的一项或多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等资料。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实施单位、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等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技术服务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文件为准。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且在证书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相应检测任务的检测单位分别提供;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检测内容中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方数量不应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属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工作协议书由各方均签字或签章、盖单位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需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 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牵头方按格式规定签字或签章、盖单位章即可。
3.3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如有)近二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如有)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如有)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④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标段)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标段)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须提供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1网上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均为2025年4月3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22日00时00分,投标人需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
4.2本项目在城轨采购网进行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网上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须在城轨采购网(******)注册并加盟会员(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会员相关指引)。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城轨采购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需在城轨采购网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5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初步评审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6号荔胜广场北塔26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1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城轨采购网(网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5年4月3日00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2025年4月22日0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
招 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号万胜广场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江工 联 系 人:邓工、梁工
电 话:****** 电 话:******、074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银行:
账 号: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有限公司房地产事业总部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
联系人: /
电话:******
******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
联系人: /
电话:******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附件:
一、投标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2025年4月2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开。
******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自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2023)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5 | ******有限公司 |
6 | ******有限公司 |
7 | ******有限公司 |
8 | ******有限公司 |
9 | ******有限公司 |
10 | ******有限公司 |
11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12 | ******有限公司 |
13 | ******有限公司 |
14 | ******有限公司 |
15 | ******有限公司 |
16 | ******有限公司 |
17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18 | ******有限责任公司 |
19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0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1 |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2 | ******有限公司 |
23 | 项目经理李凯(建造师注册编号:沪************) |
24 | 总监理工程师易俊(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
注******集团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最新名单为准。
附件三(参考格式):
联合体工作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荔湾区大坦沙AL******地块A1栋住宅、商场、文化站项目质量检测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主办方。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主办方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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