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15日,于2017年8月正式生产。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出口加工区外三宝路段万利通电镀集控区内编号6C厂房,公司注册号:******MA35K4322P。法人代表:"******/human/******40-c******47">刘永红
,注册资本:伍佰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印刷版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环保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经营以钢板、堵头、乙醇、乙酸乙酯、98%硫酸、99.9%镍板、99.9%磷铜球、铬酐、镀铜添加剂、镀铬添加剂等为主要原辅材料,以开料、焊接、车、钻、铣、磨、刨等切削加工、电镀、镀后处理、除油、水洗等为工艺生产电镀件。目前生产能力为电镀件15000件。
(一)废水
企业废水主要为清洗用水、电镀用水、废气处理用水、反冲洗用水、研磨用水、抛光用水、纯水制备用水及生活污水。公司生产废水中酸性废水、含镍废水、含铜废水、含铬废水、废气处理废水依托万利通电镀集控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研磨废水、反冲洗废水、浓缩水回用于研磨用水;铬抛光废水回用于铬抛光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二)废气
公司产生废气主要为电镀生产线产生的硫酸雾、铬酸雾、挥发性有机物及焊接烟尘。其中硫酸雾经废气吸收塔以2-3%碱液(NaOH溶液)处理后由1#25米高排气简高空排放;铬酸雾经废气吸收塔以2-3%碱液(NaOH溶液)处理后由2#25米高排气简高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经收集后引入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由25米高3#排气简高空排放;焊接烟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条件,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废气中电镀废气硫酸雾、铬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标准。无组织废气中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中颗粒物标准限值,硫酸雾、铬酸雾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1/933-2015)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三)噪声
公司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
公司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废弃物、金属边角料、焊接废渣、镀件废品、硫酸等危化学品包装、废润滑油桶、废皂化液桶、废油漆桶、含镍废渣、含铬废渣、含铜废渣、废活性炭、废灯管、废餐巾纸(含乙酸乙酯、乙醇)及生活垃圾等。
包装废弃物、金属边角料、焊接废渣、镀件废品、废餐巾纸(含乙酸乙酯、乙醇)和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硫酸等危化学品包装、废润滑油桶、废皂化液桶、废油漆桶、含镍废渣、含铬废渣、含铜废渣、废活性炭、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23年7月1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我公司今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现将公司的污染物及排污标准,和清洁生产审核开展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
******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