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S448宁都城区段公路改建工程增设红绿灯及电警监控设施项目(项目编号:GZJN2025-ND-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S448宁都城区段公路改建工程增设红绿灯及电警监控设施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N2025-ND-C001
项目名称:S448宁都城区段公路改建工程增设红绿灯及电警监控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宁财购2024F******4 | S448宁都城区段公路改建工程增设红绿灯及电警监控设施 | 1 | 套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并在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中标金额的40%,在经采购人同意后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其它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6日 至 2025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eb/)
方式:网上免费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01月2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五、开启:
2025年01月2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加。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视为放弃最后报价机会。 3.本项目评标工作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即采用主场开标,主场、副场同时评标的“1 主场+1 副场”方式进行。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3】14号)的规定,响应供应商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银行保函)予以无息退还。 7.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完主要设备货到现场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②项目完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③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④3%余款待一年的法定质保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8.采购代理费: 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中介代理服务费不高于19836.00元,实际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收费标准计取。 9.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0.推广合同融资服务:凡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后,利用政采平台参与赣州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采平台或中征平台向赣州辖区内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2】20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8-3号楼三楼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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